文号: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
发文单位: 国家税务总局
发文日期: 2018-12-21
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。现予以发布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18年12月21日
发布日期:2019-02-15
文号: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
发文单位: 国家税务总局
发文日期: 2018-12-21
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8〕41号),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》。现予以发布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18年12月21日